各县(市、区)人防办,机关各科、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加强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监督工作,切实提高人防工程监管效能,促进全市人防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防办九个专项工作安排、《关于开展2021年度人防工程监管检查工作的通知》(豫人防〔2021〕36号)精神和《许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抽查对象
我市区域内结建和在建人防工程,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具体检查工程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维护管理按15%比例随机抽取具体检查工程项目(含按10%比例随机抽取的工程项目)。
二、抽查时间
全年计划开展两次随机抽查活动。上半年6月底前完成,抽查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结建人防工程项目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维护管理情况;下半年12月底前完成,抽查在建人防工程项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抽查内容
(一)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抽查内容:一是人防工程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二是人防工程平时维护管理情况。三是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维护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人防工程资料管理情况、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安装管理情况、人防工程防护性能和专用防护设备维护管理情况、人防工程平战结合使用情况、人防工程防火防汛等安全管理情况。
(二)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抽查内容:一是新建项目是否按标准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二是人防工程项目设计是否符合要求。三是人防工程参建相关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符合要求。
四、人员确定
按照《许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建和在建人防工程项目检查人员从市人防办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库中随机选派。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参加,全程跟踪监督检查过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维护管理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随同检查组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测。
五、有关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人防工程随机抽查工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人防工程监管效能,更好发挥人防职能作用的重要措施,也是各级巡查、审计工作的重点。各级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细化责任,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抽查对象确定后,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检查组及时查阅监管平台和档案资料,预先掌握被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
(二)坚持公正执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服务型执法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文明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填写《抽查情况记录表》,并做好登记说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强化结果应用。按照“谁检查、谁反馈、谁公开”的监管原则,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检查结果。20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在市人防办网站公布检查结果、“互联网+监管”平台归集检查信息,实现随机抽查结果共享。同时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问效,确保监管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协调配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时间长、跨度大,需要多方力量协调配合、一体发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搞好协调对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实施,实现预期监管效果。同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人防工程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送市人防办。
许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