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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时期为啥要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11-13 17: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战争时期,防空警报用于人民防空,是各级人民政府实施人民防空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的基本手段。

和平年代,防空警报用于抗灾救灾和突发事故情况下的灾情预报和紧急报知。

和平时期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原因:

一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

二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强化人民防空意识,警示市民居安思危,提高应对战争和自然灾害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为了检验防空警报系统的完好情况,掌握警报信号的实际覆盖情况,科学合理布设防空警报器。

四是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对提高遂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防空警报类型:

防空警报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

预先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市民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把家中电源拉闸断电,关好煤气、熄灭火种、关好门窗,携带有效证件,生活必需品及防护器材,迅速撤离到附近人防工程、防空洞、当地地下防空避难所。

空袭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市民应立即进入人防工程、防空洞、地下防空避难场所,若无法进入,市民利用有利地形地物就近隐蔽,趴在地上双手抱头。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一长声,时间3分钟。

市民可以走出地下防空避难所、人防工程、防空洞,恢复正常工作。